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激励和督促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承义务,提升非遗保护工作水平,新华区文化馆组织开展了辖区内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围绕传承人2025年度在“开展传习活动、培养后继人才、保存实物资料、配合非遗调查、参加公益性宣传”等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量。评估工作历经传承人自评、保护单位初审、专家组复核及综合评议等阶段。
经评审,全区参与本次评估的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共计25人。涵盖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五大类别。评估结果如下:评定为“***”等次5人,评定为“合格”等次20人。
01公示时间及信息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025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3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新华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沧州市新华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317-5670258 联系人:郎向阳 02 公示名单 特此公示 沧州市新华区文化馆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