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部分地区已经发生社区隐匿性传播且处于快速上升期。为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安全,从严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公共场所进一步严格落实“扫健康码(场所码)和规范佩戴口罩”等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全员佩戴口罩。凡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从事重点行业、参加各类会议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二、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各乡办要履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加强对规范佩戴口罩和使用“健康码(场所码)”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各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要切实履行本场所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必须主动申领(通过“河北健康码微信小程序”申领下载)、醒目张贴“健康码(场所码)”,并安排专人查验,确保“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公共场所不执行布码验码规定的,依法依规给予警告、停业整顿等处罚;广大居民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必须主动扫码,并配合做好验码,一律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同行人员严禁“一人扫码、多人进入”,青少年、老年人等无智能手机人员,要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配合做好登记。
三、严格落实党员干部示范引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规范佩戴口罩、逢进必扫健康码(场所码),并动员好亲属、好友和身边群众推动形成“全民戴口罩、扫验健康码(场所码)”的浓厚氛围。违反本通告规定,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