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5月,雷锋作为全团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2年2月19日,雷锋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学习雷锋好榜样,立场坚定斗志强……”雷锋精神,这四个书写在春天里的大字,就像灯塔一样放射着光芒,照亮了一代又一代人前行的路。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在纪念雷锋的日子里重温志愿服务理念,让雷锋精神在新的征程中得到升华、熠熠生辉。向雷锋同志学习,树立道德标杆,与雷锋精神同行,汲取榜样的力量,早已成为我们的心愿和追求。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巍巍兴安,春风拂面。3月5日,在毛泽东同志提出“向雷锋同志学习”58周年的日子里,沧州市新华区文化馆文艺活动队用嘹亮的歌声庆祝“3·5学雷锋日”。